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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私了还能报警吗?

2021-8-3 17:14:47      点击:
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私了了还能报警吗?
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私了了,事后可以报警的,
我国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十二条规定:
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,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,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,并告知当事人。
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,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,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,并说明理由。
发生事故时,双方都同意私了解决,但又因其他因素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处理,然而,由于现场变动,已无法查证事故事实,在此情况下,如果交警部门不予以受理,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双方的纠纷。
即使交警部门受理了,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,它也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之一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四条规定: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由于现场已不复存在,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,则适用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:
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,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,应当负全部责任。
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,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,应负同等责任。
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,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,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。
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并经两次调解无效后,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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