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电线为什么判了4年这么严重?
2017-3-20 16:34:26 点击:
偷电线为什么判了4年这么严重?
我爸爸10月份被鹤山市雅瑶派出所抓住,因为偷了马路边的电线,卖了才几十块钱,一直关在鹤山市桃源看守所,今天我们收到判决书,说判了4年,我们可以上诉吗?。。。。 吴先生
回复:
你父亲偷了马路边的电线,如果电线是通电工作中或准备要通电工作,那就不是盗窃罪,是破坏电力设备罪。根据刑法《118条119条第一款》破坏电力设备罪 是指已经造成或足以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破坏电力设备罪一般构成犯罪的量刑3年-10年.一审刑事案件法院宣判后,刑事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。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。上诉期内当事人无上诉、检察机关抗诉情形的,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。
你可以到鹤山市看守所或者鹤山市人民法院问问,看你父亲有没有上诉,如果你父亲已经上诉了,可以委托律师辩护,争取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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