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位置:首页 > 主要业务 > 刑事辩护
联系我们

什么是律师会见?

2016-6-19 15:16:20      点击:
什么是律师会见?
1、律师会见
我国《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,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不被监听。”因此,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,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,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。

吕嘉浩律师服务网 粤ICP备17092316号

网站首页 | 律师简介 | 联系我们

后台管理